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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赡养老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实生活中,多子女家庭会因为赡养老人问题相互推诿,造成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家庭矛盾激发。
3月7日,盘州市法院柏果人民法庭到柏果镇红旗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将庭审开到了院坝里。
原告赵某与刘某育有三个儿子二个女儿,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原告赵某虽然每月有2000余元退休工资收入,但显然无法正常维系二老包括患病医疗、护理,以及日常生活开支的正常生活开销。子女之间就赡养问题迟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且部分子女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二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其五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主动与被告沟通未果,考虑到原告年纪大且行动不便以及该案的特殊性,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前往老人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庭审。
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总结争议焦点,从法律、道德和亲情上辩法析理,阐明孝老乃德之大义,家风之本在孝道,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从案件纠纷的源头上进行深刻剖析。听取了法官的分析和阐释后,双方对立情绪得到缓解,庭审按照既定方案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的村民宣讲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相关法律,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及途径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解释,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单。此次巡回审判,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通过身边事例让大家感受到了最直观的法治教育,感受到司法威严。
(文/图 赵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