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济宁晚报收集编辑:济宁晚报
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市监委再次强调:明确底线约束,严守纪律规矩。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严禁快递送礼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商业预付卡、高档酒、“天价茶”等行为;严禁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在隐蔽场所吃喝及“一桌餐”等行为;严禁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联谊会、节日庆典等活动。
本报记者 万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