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位置是我给团队同事占的,您能换个地方么?”
“你占的位置就是你的了?这椅子上写你名字了吗?我也是公司员工,我就坐在这,你能怎么着!”
我们好像总是遇见这样的场景,在图书馆的自习室,在车站的候车厅……时常会看到某个座位上放置一个包、一个水杯或者一把雨伞,这种场景我们已司空见惯,也会默默地离开寻找其他的位置。可是,类似这种心照不宣的行为就必须要遵守吗?今天,调解员告诉你,提前占的座不属于你。
占座引发闹剧,各说各有理
2023年9月某日,深圳市某公司组织培训,闫先生为了方便团队讨论,为团队其他几个还未到的同事占了座位。许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坐在了闫先生占的座位上,在闫先生提醒后,许先生也并未离开,随后双方发生口角,闫先生小组的成员也加入了争吵,甚至开始互相拉扯,许先生的短袖上衣也被扯坏。
“这个位置是我替同事占的,而且也告诉他了。”闫先生认为许先生理应另选他座。
“先到先得,哪有提前霸占座位的道理!而且他还把我的衣服扯坏了,必须按原价赔偿!”许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经公司领导与其他同事协调未果后,当事人双方便来到大鹏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驻所调解员张海燕组织当事人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
占座行为到底对不对?且看法理怎么说
小小的纠纷,引发同事大打出手,调解员迅速理清纠纷焦点:占座行为到底对不对?
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为闫先生和许先生释法明理。
首先,调解员借用此前高铁占座引发纠纷的热门新闻,引导闫先生进行思考,“高铁占位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可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公司会议室虽不属于公共资源,但也是公司的共有资源,可借鉴高铁占座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经调解员普法析理后,闫先生认识到,自己的占座行为是不对的,更不能为此事和同事大打出手。
其次,调解员提醒许先生,“虽然闫先生占座不对在先,但你不能因为冲动就与他人起冲突,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才能妥善处理此事。”在调解员的耐心讲解下,许先生也意识到,生活中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有对错之分,自己更应该用同理心和善意对待他人,并给予对方方便。
互致歉意化解矛盾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引导,当事人双方均意识到这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良好的沟通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发展到这个地步都是彼此情绪激动之下的鲁莽行为。最后双方互相道歉,闫先生也当场对许先生的衣服进行了赔偿。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
通讯员:陈苗、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