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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未央法院胡琳法官成功执行了一起被判公开赔礼道歉的案件。
广州某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带有侮辱性文字,对西安某公司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不少于100字的道歉声明并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义务,西安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对侵犯其他企业名誉权的行为诚恳道歉。同时,法官告知企业要通过合法手段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后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各项费用,并自费在《三秦都市报》上发布致歉声明,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官说法】
名誉与企业的生存、经营和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网络技术逐渐成为促进现代企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然而,如果不能正确利用网络,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请记住,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个人和企业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规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