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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媒体平台发布悬赏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下落的公告,其中第四期悬赏公告发布不到3日,涉及案件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谭某与卢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后,被告卢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2022年9月,原告谭某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卢某名下财产,未发现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多次电话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卢某均不到庭,不付款。执行法官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初,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悬赏申请,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发布悬赏公告会对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社交、舆论压力,于是同意该申请。
悬赏公告于2023年1月6日在肃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朋友圈等平台转载转发,效果显著。次日,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款,申请法院在其还款后尽快撤销公告。2023年1月9日,被执行人将案涉款项全部付清,法院依法撤销悬赏公告。 (蒲 锐)
法官提醒:
悬赏执行给被执行人施加了压力,充分调动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在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找到被执行人的成功率大大提高。同时,通过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可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