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局党委组织部署,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月行动方案及李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本溪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本“本溪县公安局涉危涉爆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本溪县2023年安全生产月部署暨二季度第二次涉危涉爆涉剧毒易制爆单位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光野责成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君革主持,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责任领导及全县所有涉危涉爆涉剧毒易制爆单位主要负责人、爆破技术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君革传达了县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并通报了近期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由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曲龙就今后工作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爆破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所有监管领导、民警,务必切实增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主体工作责任意识,务必心存敬畏,摒弃所有侥幸心理,用如履薄冰、如走钢丝的敬畏心、责任心、使命感,共同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安全作业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求各爆破作业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省厅、市局关于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狠抓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我行我素,法规意识淡薄的人员,以及吸毒、酗酒、嗜赌、精神抑郁、家庭矛盾纠纷突出、债务缠身等不适合涉爆岗位的人员,并及时清退和通报公安机关吊销其许可证件,确保不发生故意违法违规的案事件,不发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疏忽大意、麻痹,我行我素酿成的事故。要切实全面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要实之再实,细之再细,做好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堵塞各方面的管理漏洞,规避好自身的岗位风险,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绝对安全。
三、要求各单位要在单位内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的心理、思想健康,杜绝一切可能发生安全案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最后,王君革大队长强调,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切实提高单位领导、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认真贯彻省厅、市局、县局的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