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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城城市管理在线收集编辑:运城城市管理在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落实好运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控烟工作开展,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无烟佳节氛围,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吸烟与被吸烟对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切实把我局禁烟、控烟活动落实到实处,现面向城市管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发起禁烟、控烟倡议:
一、充分认识烟草危害,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树立、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二、在办公、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不送烟,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三、“对二手烟说不”,坚决拒绝二手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四、积极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工作场所。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不得摆放烟灰缸等烟具,机关办公大楼及各公共场所内杜绝吸烟。
五、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戒烟、控烟的先行者,同时做好“小手牵大手”的活动,给青少年儿童做好表率。
六、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禁烟、控烟氛围。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倡导过节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共度无烟健康佳节。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不吸烟、主动戒烟,人人参与禁烟、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主动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工作环境。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为了一片清新的空气,为了创造整洁、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努力。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