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孔明灯
承载着节日传统民俗
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
而随之升空后
变成了失去控制的移动式明火源
……
在文化生活和社会安全发生冲突时
我们该怎么做?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就“近期出现大量孔明灯飘落,可能危及县烈士陵园乃至周边的民居、学校、景点,及我县电力设施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组织县林业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问题线索属地青阳街道及县烈士林园、县供电公司召开了一次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既是倾听群众心声的重要方式,也是贴近生活的释法说理。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点放孔明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度和相关部门应履行何职责两个问题,由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县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及街道社区干部等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部群众代表出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县烈士陵园、县供电公司分别介绍了孔明灯飘落对县陵园内林木、烈士纪念设施以及我县电力设施造成的影响和安全风险。
"孔明灯"导致森林火灾
“孔明灯”引起加油站爆炸
“孔明灯”飘入烈士陵园公益林
电力维修员深夜清除“孔明灯”
青阳街道及县林业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代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发表了相关看法和意见,普遍承认点放孔明灯活动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同时就应否列入管控、如何管控,均不同程度提出疑惑。
目前,除省内部分地区已有规定外,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地市县层面,均尚未出台相关明文规定。少数单位认为,既无明文规定,又违背民俗,不宜进行管控。
但当传统风俗与群众安全发生矛盾时,是否因为法律规定不明而放任不管?下面听听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
殷 勇
全国人大代表、
泗洪县邮政分公司归仁邮政支局局长
点放孔明灯安全隐患较大,最初是春节、元宵有人放,现在发展到但凡节假日都会放,娱乐色彩更为明显,不应理解为一种民风民俗,应当出台明文规定予以禁止,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
朱晓梅
省人大代表、
江苏品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民俗传承与安全之间应当作出取舍,民俗不能忘,安全更重要。建议加强源头管控,从生产、销售等方面予以禁止。
杨存浩
省“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
泗洪中学教师
在校园层面,不少学生在大考前夕有点放孔明灯许愿的现象。其实许愿方式有多种多样,学校曾通过组织撰写许愿符、发橙子、包粽子等更为有意义的方式,相信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们转变观念难度不大。
强 薇
泗洪县重岗街道后陈居委会主任
与文化祈福功能相比,点放孔明灯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建议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管控。
下一步,该院将在本次听证会的基础上,认真考量社会各界意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向社会发出拒放孔明灯倡议,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作为。
小贴士
据了解,泗洪县烈士陵园在2009年3月获国务院批准为第五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园内现有林木20000余棵,其中树龄500年的一级古树紫薇1株,主要树种为侧柏、龙柏等,属于比较干燥的林木,树枝中含有大量松脂,遇火易燃。园内烈士纪念设施系采用SBS顶部防水,存在“当有外部强烈光照或明火加热时溅出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质发生火灾”的风险。
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通知》规定,孔明灯属于明火源。每年节假日期间,均有市民集中点放孔明灯,造成大量孔明灯飘挂输电线的情况,仅今年春节期间,职能部门就处理孔明灯挂线问题3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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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迁检察、泗洪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