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是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不是你们楼栋长涨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的借口。你们楼栋长的宗旨应该是为我们这些住户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近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程先生对楼栋长吴先生大声说道,言语间很是愤慨。
楼栋长与业主上演“收费大战”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许多楼栋长以增加物业管理费的方式弥补降低后的水电燃气费,以保持原来收入。光明区马田街道某楼栋长吴先生也不例外。
今年2月1日,吴先生因所收的水电费不足以维持电梯损耗费、公共照明费、水泵增压费等开支,决定增收程先生等业主物业管理费20元/户。程先生等5名业主对该楼栋长吴先生的行为感到不满,均表示物业费收费过高不能接受。各方由此产生纠纷,在社区民警的引导下,当事人前往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唇枪舌剑,矛盾愈演愈烈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程先生等5名业主和楼栋长首次面对面坐下来共同协商纠纷。
作为此次纠纷的发声人,程先生情绪非常激动,不停地指正楼栋长吴先生的工作职责。同是业主的程先生弟弟也附和道:“你要搞清楚你的定位,物业费不是你说涨就涨的,需要经过我们业主的一致同意。你这么做就是自作主张,我们一分钱也不会给你。”
该楼栋长吴先生也不甘示弱,大声呵斥:“不交水电费我就停你们水电!”
面对无比激烈的混战局面,社区调解员及时安抚好各方情绪,并提醒大家心平气和地协商才能最省时、最省事地解决问题。
楼栋长吴先生向其他住户及社区调解员表示:“以前在《若干规定》没出来前,水每方6元,电每度0.9元,这个费用其实是包含了电梯损耗费、公共照明费、水泵增压费等费用的,所以物业管理费一直都是100元/每户。现在《若干规定》出来了,我们就要按照政府指导价去收取水电费,不能加价也不能增收别的费用。但是这样子就意味着,平时的电梯损耗费、公共照明费、水泵增压费等没有费用支付。作为楼栋长,这几个月的费用几乎都是我自己垫付的,现今已无力再垫付。”
巧解管理费迷局,各方握手言和
楼栋长吴先生道清真相后,社区调解员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先请吴先生到隔壁休息室休息,后询问程先生等住户意见。
程先生等住户表示:“如果这些费用是真实存在的,那我们也不会让楼栋长自己掏钱,该交的电梯损耗费、公共照明费、水泵增压费等费用,楼栋长可以列明清单,把收据发票等材料公示出来,让大家看得明明白白。”
回到调解室的吴先生听到住户们的解决方案后建议折中处理,即楼栋长不增加物业管理费,但是住户要自费买电表,居住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耗费用,由各住户共同平摊。程先生等住户均对此解决方法表示认可。
社区调解员提醒楼栋长吴先生,在以后的服务中,楼栋长要多听取住户意见,并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经过调解员的积极沟通与协调,程先生等5名业主和楼栋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光明区司法局
通讯员:唐丽婷、麦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