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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原晚报收集编辑:平原晚报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命名张家口市等28个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报》,决定命名张家口市、临汾市、乌海市、盘锦市、通化市、牡丹江市、常州市、扬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芜湖市、上饶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许昌市、新乡市、宜昌市、娄底市、佛山市、凯里市、玉溪市、保山市、宝鸡市、喀什市、伊宁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其中,新乡市榜上有名
获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荣誉称号!
新乡市自2013年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帮助下、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目标,依托“六大保障”,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努力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创建以来,公交线网持续织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交现代化走向质的飞跃。
主城区新建各类场站、枢纽站等17处,购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1200余辆;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0%以上;
全市万人公交车保有量由10.4标台上升至13.8标台,绿色公共交通车比率由69.7%提升至100%;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长度由238公里增至375.9公里,全市公共交通年运营里程达3959万公里;
率先实现公交IC卡与全国327个城市互联互通,实现微信、支付宝、银联卡等多种电子方式乘车。
“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出行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使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共交通发展为城市建设带来的红利。
来源:新乡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