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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广饶收集编辑:爱广饶
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示范单位”“红星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的决定》,其中,广饶县公安局大王分局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广饶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广饶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二级警长陈宁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标兵”。
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示范单位”“红星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的决定》,其中,广饶县公安局大王分局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广饶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广饶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二级警长陈宁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