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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5日讯 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示范单位”“红星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的决定》,广饶县公安局大王分局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东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三路派出所等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示范单位”,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兴隆派出所三级警长陈金凤等4名民警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星个人”。东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东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四级警长韩春香等4名同志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标兵”。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