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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司法收集编辑:深圳司法
9月1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下简称“区律工委”)在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四楼召开“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宣讲会”。
宣讲会上,宝安区司法局律公科工作人员对日前出台的《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宣讲解读,并就参会律所代表提出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界定、青年律师扶持条件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据介绍,《措施》包含了发展支持、办公用房支持、落户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支持4个方面共12项“真金白银”的具体举措。
《措施》亮点颇多,通过对总营业收入有跨越式增长、人均收入有突破性增长、执业人数首次超百人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及荣获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资金支持,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推进律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通过鼓励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境内律师事务所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鼓励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宝安区设立代表机构,壮大港澳法律人士队伍,突出“国际化多元化”,推动湾区法律服务融合;通过加大律师人才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律师事务所做优做强传统诉讼法律服务的同时大力开拓企业上市、重组、并购、融资、涉外贸易、知识产权等新业务,对符合市场需求的优秀创新型法律服务产品予以奖励支持,突出“专业化高端化”,促进律师行业提升专业创新能力。
据宝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宝安将以《措施》落地为契机,配套出台申报指南,明确各项支持措施的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等指引细则,为律所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规范化申报服务,服务好律所在宝安的落地、发展和壮大,推动宝安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文/图:司新宣、宝安区司法局
通讯员: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