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耿雪 通讯员 董娟
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公布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全国共2723家单位被命名为上等级图书馆,其中一级图书馆1302个,二级图书馆680个,三级图书馆741个。我市淄博市图书馆、淄川区图书馆、张店区少儿图书馆等9家公共图书馆全部获评“国家一级馆”。一级馆数量较上次评估定级增加3个,增幅居全省前三位。
据悉,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对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是全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2023年5月,淄博市图书馆、高青县图书馆分别代表山东省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接受文化和旅游部专家组实地评估,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公共图书馆办馆条件大幅改善,基础业务扎实,服务效能显著,多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评估标准。截至2022年底,全市公共图书馆主馆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阅览坐席6000余个,其中少儿阅览坐席1500余个,普通文献馆藏总量达355万余册/件,持证读者达28.05万人,年均接待读者300余万人次,年均文献外借册次186万余册次,年均举办阅读推广活动近4000场,服务人次达110余万人,社会效益显著,读者满意率达98%以上,真正建成“人民满意的图书馆”。
淄博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日趋完善,逐步建立起以市级图书馆为中心馆,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全市建有一个市级中心馆,8个区县总馆,80个乡镇街道分馆,分馆覆盖率达100%,各村居100%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基本构建起以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的“四级”服务网络,建立起“上下联通、有效覆盖、服务优质”的总分馆制模式,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和服务的普遍均等,延伸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半径,打通了文化阅读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全市公共图书馆将以此次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全民阅读,做好高品质文化服务,建设现代化文化强市提供精神动能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