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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杨傲
为牟取非法利益,王某、李某等6人,利用跑分平台为跨境赌博等网络黑灰犯罪产业支付结算资金,短短4个月时间“洗钱”近5000万元。
近日,由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李某等六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一审判决,王某、李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七个月,缓刑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2万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4月1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2021年,王某通过某网络赌博平台得知,提供银行卡为境外赌博平台转移资金能挣钱,便拉拢李某合伙一起“赚快钱”。准备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后,二人纠集孙某等三人进行跑分转账操作,赚取佣金。该跑分团伙分工明确,实行倒班制度,实现操作24小时不间断。2个月后,王某、李某二人因分赃不均散伙,李某“另起炉灶”,再度纠集孙某等三人辗转多地跑分获利。“四个月内,王某、李某等六人提供本人及借用亲友银行卡达40张,过账金额近5000万元。”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审查起诉阶段,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4月13日,当地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所谓“跑分”,实际上是专门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搭建平台,利用支付平台、网上银行以及线下存取款等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参与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被所谓的高额利润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