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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完善顶层制度保障。印发《蚌埠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等,按照组织制度健全、民主建设完备、法治建设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标准落实示范村创建。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39个。
注重培育普法骨干。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共培养5221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村(社区)3名以上全覆盖,6名以上村占比60%。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宣传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优势,与市农业农村局协作培养663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行政村覆盖率60%,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法治引领乡村治理文明新风。
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立足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以广场、宣传栏、灯箱等为载体,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嵌入法治元素。目前,全市共建成2个省级、11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市村(社区)累计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3743个,实现每个县(区)均有法治文化公园,村(社区)均有法治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