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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河北广播电视台
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石家庄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前期治理违法上路电动车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石家庄交警集结警力再出重拳,严查严纠驾驶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再掀治理热潮。1月31日11时许,在石家庄市维明大街与永泰街交口附近,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新华交警大队民警拦下,“同志您好,您驾驶的这辆三轮车实际属于机动车中的三轮摩托车,请出示您的驾驶证……”由于三轮车驾驶员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三轮车也未进行上牌登记,车辆已被暂扣,等待进一步处理。“我有头盔就是今天出门着急办事,忘记戴了。”15时许,在石家庄市体育大街和平路交口一名骑电动自行车女子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停,交警向她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后,给其开具了一条警告罚单,该女子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骑乘规定,佩戴好头盔再出发。中山路中华大街交口执勤交警告诉记者,由于个别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类似骑乘电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这种事还需要我们常抓不懈。有很多交通事故都是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甚至还有一些非机动车、行人进入到机动车道和高架桥上,行人跨越隔离设施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边骑车边打电话的,骑车违规载人载物的,这都需要我们常态化严格治理管控。各交警大队针对辖区道路实际,科学部署勤务,执勤民警、辅警提前到岗到位,充分利用电动自行车教育处罚学习点,加强重点路口、路段的管控力度,坚决防止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反弹,依法严管驾驶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为。行动中,现场执法组与清障组密切配合,对拼装、非法改装电动车进行当场查扣,保持“零容忍、严执法”的高压态势,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人员加强劝导和警示教育,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