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州区委政法委、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有力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
《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肃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明确加强监督衔接工作应当坚持的四项原则,强调区委政法委和检察机关应聚焦职责任务,不断增强监督的关联性和协同性。
同时,《实施意见》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序衔接,增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的系统性和联动性。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一切工作党建引领,一切困难党建破题”鲜明导向,推动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更深层次的协调配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事项处理和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颜智玮)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