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汤均洲
“有的单位提的整改措施内容空洞缺干货,执行起来没有可操作性;有的就事论事原地转,没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有的避重就轻打太极,该处理处分的用批评教育来代替.....”
近日,十堰市部分被巡察市直单位收到来自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意见直指被巡察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整改措施中的不足,详细列出30余项具体审核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精准聚焦问题重新完善整改措施。这是十堰市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十堰市委组织部出台《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和结果运用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为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工作提供指导和遵循,推动该项工作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十堰市委组织部探索建立归口接收、按责转办、跟踪督导、审核把关、意见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让工作运转“顺”起来。坚持部务会对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了部长负总责,常务副部长统筹协调,干部监督科抓总、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领导体系。干部监督科统一接收问题清单并建立督办台账,相关科室按照业务归口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最后由干部监督科汇总各单位整改完成情况,提出成果运用建议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
同时,为确保被巡察单位“真查真改”,杜绝“文字整改”“选择性整改”,十堰市委组织部突出问题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开展贴身监督,让问题整改“实”起来。各业务对口科室对被巡察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精准“把脉”,严肃指出整改措施不准、不深、不实等问题并要求重新研究提交。建立问题“盯梢负责制”,各科室采取月听进度、现场督导、工作约谈等方式实时跟踪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度,并对最终整改完成情况逐项提出是否准予销号的审核意见和需要追责问责的建议。去年以来,累计对20余家被巡察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180余条,开展工作督办10余次,约谈提醒单位6家,以强有力的举措提升整改质量。
此外,十堰市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提升组织工作的重要途径,探索成果运用新场景,让成果运用“活”起来。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评估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有针对性的调整优化市管领导班子;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丰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参考体系;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源泉,紧盯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短板持续加强市级层面的制度建设。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参考吸收巡察反馈意见20余条,通过巡察整改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10余个,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任前谈话制度》等近10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有力的促进了基层组织工作的规范和提升。
十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此项制度的执行,在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两大关键点上探索出更多、更好、更活的做法,推动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贯通融合、双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