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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邑融媒收集编辑:临邑融媒
近日,临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十条意见》,旨在通过健全机制、依法履职、护航发展,为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让企业家维权更加可触可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意见》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厚植企业家创新创业创富土壤。紧扣企业家创业安全需求,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和公正廉洁的制度环境。审慎适用拘留、查封、扣押、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意见》强调,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加强对融资担保、股权纠纷等案件的研究应对,依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实质化运行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审慎审理破产案件,化解不良债权、释放土地资源、妥善安置职工。尊重契约自由,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性质效力,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公正高效化解涉企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意见》要求,开辟涉企维权“绿色通道”,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确保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协力共绘企业家维权“同心圆”,在全社会倡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的良好环境。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发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为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浓郁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