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改善万载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出以下倡议:
1.遵守当地政府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到具有合法资质的销售网点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按指定时间、指定区域燃放。
2.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文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幼儿园、机关、学校、油库、加油站、煤气站等重点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电动车、摩托车、小轿车上移动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把爆竹点燃后丢进下水道、化粪池、人群中;森林草场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需在成年人陪伴指导下进行。
4.购买的烟花爆竹要一次性全部燃放,不得储存在家中。早上8点前、晚上11点后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以免打扰市民休息。
5.烟花严禁在室内燃放。公共场所、宾馆、酒店燃放爆竹,应按要求设置燃放地点及配备的设备中燃放。
6.燃放时要仔细阅读产品的燃放说明。用香烟或点火香点燃安全引火线,点燃时不得正面面对产品正上方,点燃引线后立即离开,如发现中途断火,不得二次点燃。
(1)燃放组合类产品时应选择空旷地点,并放置平稳。
(2)插地燃放的吐珠类产品不得拿在手上燃放;插地产品燃放时,要垂直向上,稳定不得倾斜;手持产品燃放时握住手持部位,仰角45度向空中,燃放时不得掉转;不得对准人群、易燃物品、车辆、建筑物燃放,更不得互相对射。
(3)燃放升空类产品,要有固定发射的套管或沙桶,并插稳向上垂直发射。
7.燃放完后要收集好废弃物,熄灭火星,统一收放置收集点,不得随便乱丢、乱扔,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每个人都应自觉行动起来,当传承烟花爆竹文化的使者,做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让烟花爆竹的琳琅星火如满月星辰,带给人们更多美好,人间平安无恙,产业健康安全发展。
万载县烟花爆竹总商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