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20日讯(通讯员王宽 记者李慧紫)“前面有人在地铁口卖烟花!”1月19日21时,在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二路地铁站入口处,男子杨某正摆摊向路人非法贩卖烟花爆竹,被正在夜巡的园林路警务站民警发现。教导员王飞带领民警蒋金贵果断出击,现场收缴烟花爆竹50余件,并对杨某依法行政拘留5日。
民警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
青山(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警务站,深入开展节前“禁鞭”专项行动,严厉查缴各类烟花爆竹,全方位进行禁鞭宣传,共查处违规经营、存储烟花爆竹案12起,依法行政拘留5人、罚款14人,收缴烟花爆竹620余件。
民警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
“警察同志,那边有人在仓库里堆放了很多烟花,大过年的我们周边居民怕引发火灾……”1月8日21时,红钢城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胜英路附近有人在仓库囤积大量烟花爆竹。民警接到线索后,当即通过走访、追踪排查,准确研判出仓库位置。在夜幕中,民警对该仓库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余箱,抓获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的陈某,并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民警加强辖区重点部位、场所排查清理。通讯员王宽 摄
1月9日晚,冶金街派出所加大禁鞭力度,屯警街头,细致排查,当巡逻至青山区工业二路与随州街交界处时,发现男子黄某在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当即上前抓获违法行为人黄某,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7种88盒,黄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容易引发火灾,产生噪声污染,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行动期间,青山警方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还持续掀起禁鞭宣传热潮,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警力500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巡逻宣传和入户宣传。截至目前,共制作发放《一封信》5万余份,张贴禁鞭通告1000余份,张贴禁鞭宣传横幅580幅。
青山警方提醒,为保护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请广大市民文明过春节,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如违反规定将会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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