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齐都税务分局立足税收工作之际,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齐税新枫”税费争议调解室。
“齐税新枫”税费争议调解室坚持“齐税新枫”纾难解困于一线,紧扣基层税费争议难点堵点,贯穿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组建能运行、可推广的“齐税新枫”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是由1名专业律师、3名业务骨干和多名经验丰富的老党员组成,针对税费争议采取简单争议“马上办”、复杂争议“团队办”、疑难争议“联合办”的管理措施,依法、快速地解决群众提出的税费争议问题。除此外,还组建了老税干专家工作室,结合辖区行业特点,统筹优化骨干力量,分三个行业攻坚团队,设置专家顾问工作室,钻研、分析相关问题。通过点对点、网格化等宣传辅导方式,对国家税收政策发布、适用、更新等快速推送到位、解答到位,及时纾解困难,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齐税新枫”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坚持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且独立于公共空间,为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保障纳税人缴费通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不久,“齐税新枫”税费争议调解室就接到了纳税人张毅先生在购买了一辆半挂车但不予办理车辆手续的工单,在接到工单后,“齐税新枫”老税干专家马上联系张先生了解情况。
据了解,张先生2023年10月份以93000元购买了某企业一辆半挂车,该企业另外收取12000余元元税款,张先生表示怀疑。随后又联系到该企业,该企业答复销售车辆时已与张先生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车辆估价93000元万元,并按成交价格收取13%的税负1.2万元。该款项已在所属期2023年10月申报纳税时缴纳税款12815.4元。“齐税新枫”老税干核实完毕后和张先生解释了税收政策,并告知张先生企业多收的12000元税款是用于后期缴纳相关税款,纳税人在明白前因后果后答复满意。
下一步,齐都税务分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地方矛盾纠纷化解和溯源治理大格局,深化与地方其他部门共建共享共治,主动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反馈,持续优化服务举措,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商显利 张燕杰)
来源:咸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