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州何先生反映,
前几天他开车到福州某风景区,
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
于是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公共卫生间。
可没想到的是,
想要进入得扫二维码,
前后花费了两三分钟的时间。
上个厕所咋这么繁琐?
按照工作人员所说,这个公厕同时也是某公司内部厕所,为了方便游客,公司与景区协商后进行开放;除了工作日特定时间,其它时间都是关闭状态,只有扫码才可使用。
企业出于公益目的,将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既然景区将其标注为公共卫生间,就应该充分满足方便性原则,最大程度上向公众开放厕所。
厕所限时开放,已经带来了一些麻烦,不能制造更多困扰。在便民服务中植入广告可以理解,但做广告要适度适量、讲究时间场合。
此外,民小生了解到,也有网友反映不少公共场所卫生间里安装的免费扫码取纸设备操作步骤复杂,显示“取纸成功”后根本不出纸,或者是纸张太短太薄。
北京朝阳的何女士表示,不久前,她在某地服务区的公共厕所使用过免费扫码取纸机器,“扫码以后还要看视频才能取纸,太麻烦我就没用了”。
不少网友表示疑问:
在公共场所卫生间内免费卫生纸
是否为必备的服务用品?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明确规定:一类、二类公厕应免费提供长度约80厘米的卫生纸、洗手液等服务用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厕应免费提供卫生纸,而取纸时要求扫码观看广告会降低使用者体验感,特别是会给不熟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带来不便,强制获取信息和关注公众号也可能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免费取纸最好还是要兼顾公益属性,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按需提供免费卫生纸,不应当附加额外操作条件。对于过量取纸的浪费现象,陈音江建议设备商和相关机构通过优化技术手段限制取纸数量,并采用文明标语进行提示,同时要确保质量可靠和数量充足,保证使用者能够获得良好体验。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显敏律师认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消费者有必要宁愿放弃一些交易便利,也要拒绝对自己个人信息的过度、不当收集。监管部门可以加强事前监管和有针对性的监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品和服务提供者,其在交易过程中宜先行进行合规审查。
厕所虽小,体现文明。
现在,很多公厕的设备和卫生条件都提高了,甚至成了智慧公厕。但需要注意的是,比起“硬件”提升,柔性管理上才是真正的“智慧”。温暖贴心的公共服务,应该懂得急人之所需,而不是让人急上加急。
随着应用场景增多,本该方便快捷的“扫一扫”成为一种负担——扫码有时并不是在做“减法”,反而是做“加法”。非人性化的多余做法,只会给使用者添堵,侵害个人权益。
治理带有强制意味的扫码关注,尤其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二维码的使用识别标准。同时,完善线上线下侵权投诉渠道,建立长效机制,惩治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公厕应开尽开,扫码应少尽少。游客进出厕所的姿态,关乎景区精细化管理,同时也是一地旅游、城市形象的一个侧影。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正观新闻、法治网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