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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宣教民辅警走进峄山镇十里村,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朋友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结合农村群众出行特点,重点向村民们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以交通事故中的身边人、身边事告诫农民朋友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日常出行,安全第一”的理念,远离事故伤害。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辖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平安出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此次活动也得到了农村群众的一致称赞。
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孙文婷 时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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