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端州区市场监管局对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则食品违法广告
给予行政处罚,
这是肇庆首例在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
受惩罚的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和教育作用,
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
虚假违法广告能力,
现将该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30日,黎某为推销和*堂阿胶,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则和*堂阿胶商品广告,广告含有“……香港和*堂山东阿胶500g……有助于补气补血、滋阴补肾、美容美颜、延缓衰老、产后进补、月经不调、改善睡眠、生精壮阳、提高免疫力、男女滋补佳品、补而不燥”等内容。
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黎某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黎某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分析
普通食品不是药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效。发布含有疾病治疗功效的普通食品广告会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普通食品广告,对外宣称其销售的阿胶食品具有滋阴补肾、美容美颜、延缓衰老、调理月经、改善睡眠、生精壮阳、提高免疫力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用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当事人通过朋友圈大肆虚假宣传普通食品能治疗各种疾病甚至“包治百病”,混淆了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功效区别,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或患者,尤其是辨别能力不强的老年人,使消费者或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最后可能落个“人财两空”的悲剧。
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在朋友圈进行虚假违法宣传必将受到法律惩处。本次曝光典型违法行为,既打击了朋友圈发布虚假违广告行为,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要提醒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经营者不要抱着“朋友圈是私人领域”“以分享好产品为目的信息不是广告”“删除信息抓不着”等心态在朋友圈进行虚假违法商业广告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商业广告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互联网特别是利用朋友圈等媒体发布的商业广告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虚假违法广告,请拨打热线12315或12345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素材来源:肇庆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