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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瓷都公安收集编辑:瓷都公安
平安春运
两天前喝完酒,就可以驾车上路吗?对抱着这种侥幸心态的司机们,交警蜀黍只能说:不一定。近日,浮梁公安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就查获一起因“隔天酒”导致的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中午13时许,在三龙镇洪冲培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浮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源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货车驾驶员吴某某状态异常,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吴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吴某某呼气酒精含量达45mg/100ml。后经民警对吴某某抽血送检,结果为47.6mg/100ml。
经民警调查得知,吴某某于事发前两天晚上大量饮酒后便回家休息,第二天,吴某某感觉自己酒还没有醒,便继续休息了一天。直到事发当天,吴某某才驾驶货车赶赴工地干活,没想到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吴某某驾驶的货车属于营运机动车,他的违法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吴某某将付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伍仟元的沉重代价。
交警提示:身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是有限的,酒后驾车不会以驾驶人的自我感觉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中酒精浓度和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睡了一觉起来,感觉人“清醒多了”,甚至隔了一天,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驾车就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
(来源:浮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