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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1日,记者获悉,因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的行为,近日,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被罚款183.1万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的G98环岛项目高速公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在已依法报批环评手续但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于2022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检查时该项目110kV线路中的第1个临时方案已于2022年10月建成,第2个永久方案工程尚未动工建设,整体项目尚未建成。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尚未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额为预算总造价183130552.31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据悉,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系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地址是三亚市崖州区政府原文化中心二楼。针对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1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对三亚市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处以罚款183.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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