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内蒙古司法厅锚定新目标新任务,加强统筹谋划,主动担当作为,打出开篇布局“三张牌”,以新征程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真抓实干推动全区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锁定新目标
打好“规划牌”
夯实调解基础,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2024年,内蒙古司法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配齐配强调解力量。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知识产权、金融消费等矛盾易发领域全覆盖。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尽快实现全区嘎查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等专职人民调解员应配尽配,推动全区调解工作深化实化。
注重统筹协调,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分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持续推进“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调研指导,探索律师调解、商事调解组织建设,确保依法规范开展调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强化服务保障,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确保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地落实。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逐级开展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内蒙古特色调解品牌。
谋求新跨越
打好“稳定牌”
立足预防,做到源头治理。开展“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基层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便捷支付、网络直播、外卖快递等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营造新业态发展法治化环境。“春节”“两会”期间,各地线上通过微信群内推送、电子屏循环播放、村村通广播等形式着重加强普法宣传,提醒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线下在“村晚”现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注重加强群众防范风险能力,提升安全稳定意识,实现源头预防。截至目前,全区开展普法宣传10212次。
立足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为随时满足群众调解、法律咨询等诉求,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全区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周排查、月研判、季调度”制度,确保矛盾隐患发现在早、消除在小。基层司法所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时空调解服务,确保调解服务“不打烊”,为辖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9.3%。
立足重点,做到平安不出事。组织全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在2023年10月中旬至2024年2月中旬,深入开展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土地草牧场承包等易激化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461次,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3512件。
推出新举措
打好“发展牌”
坚持强基固本,推动司法所建设实现新跨跃。召开全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调度会,全面部署2024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工作任务,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强人员、装备保障力度,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目前,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3917人,拥有独立和相对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达847个,占比80%。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达到658台,比去年年初增加114台,“强基固本”工程取得实效。
坚持协作联动,形成部门调解纠纷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相关法治机构的协调配合,筹备召开“四所一庭”工作座谈会,扎实推进“四所一庭”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努力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调解司法确认率“三提升”的目标。目前,全区“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案件4500余件,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室739个,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名册调解组织890个,派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3900余人次,参与调解案件5500余件。
坚持法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水平。自治区司法厅把司法所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来谋划,举办2024年全区司法所所长示范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司法所长基层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法治化建设,扎实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担负起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的重任,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