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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3月13日,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透露:2023年度南昌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并将持续至10月31日。
据了解,此次年审对象为南昌市2023年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归属省残联审核的除外。
即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审核,可直接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审核认定书。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按规定征收保障金;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此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不含)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符合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