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至27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金陵科技学院立法研究院与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专家调研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主任王树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金陵科技学院立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省高院原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亚平,金陵科技学院立法研究院院长、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刘小冰,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处处长夏锴煜,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迎,省政协委员、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主任、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韩旗,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沙永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睢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韶伟,徐州中院副院长岳彩领,徐州中院环资庭庭长张建,徐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孙庆,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娟等专家学者和领导出席会议。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确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睢宁法院承担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的基层立法民意征集等工作。
与会专家学者首先调研睢宁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对睢宁法院打造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速裁快执”于一体的涉诉矛盾多元解纷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在姚集镇“八一社区”,专家组调研了“睢宁法院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巡回审判法庭”和“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站”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王腊生表示,睢宁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基层立法联系点”,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积极主动作为,从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有益探索,特别是将立法民意征集和基层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真正做到了接地气、汇民意、集民智;自2019年获批全省2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参与20余部地方法规立法民意征集,提出了102条立法建议,为地方性立法履职尽责,工作可圈可点。他希望睢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在以后的立法联系工作中,要切实发挥在基层设立的“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助力和合力作用,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为全省立法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树义肯定了睢宁县人大常委会和睢宁法院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联系、生态保护等工作,对睢宁法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工作予以充分认可。他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对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定位和方向提出建议,并就气候变化应对、跨省域协作机制等具体问题解决方面提出了相关专家建议。
刘亚平对徐州两级法院在生态环保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司法实践予以肯定,建议立法机关在立法中对江苏省的环境资源司法实践成果予以充分吸收和巩固,并积极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生态环保公益金管理等具体问题。
刘小冰肯定了睢宁法院基层立法联系工作取得的实效,建议下一步工作要组织领导推动更加“求实”,民意征集范围更加“求广”,机制平台构建更加“求新”,立法建议内涵更加“求深”,决咨报告转化更加“求用”,研究成果观点更加“求精”。
陈迎、姜立结合近年来江苏“9+1”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对生态环保立法工作提出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建议,并就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协同、“双严”政策和生存发展兼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韩旗、沙永春从近年来参与的案例实证角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在法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位进行细致总结、系统分析,提出立法建议。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及乡村振兴法治问题进行热烈研讨,为徐州两级法院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指导意见。
(赵倩)
审核:潘瑞凯
实习编辑:龚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