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立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0个方面36项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既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具体实践,也彰显了新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如磐决心,势必更加有利于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提振民企信心,不断激发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据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报告显示,眼下民营企业有“四盼”:一盼市场准入更加公平,二盼政策落实更加有效,三盼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四盼舆论氛围更加友好。为了及时呼应民企需求,高效破解民企困扰,近年来,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厚培民企兴业沃土,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持续用力,对安企惠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难题,都是些“老大难”“硬骨头”问题。破解这些难题,不仅需要集中力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清除显性隐性壁垒,更重要的是通过利企政策提高新疆民企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不断发挥作用。尤其是要鼓励和汇聚更多优秀民企投身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更需要打通发展梗阻,拓宽发展渠道,让民企发展更健康、更可持续。
我区出台的安企惠企政策,并非面面俱到,而是针对民企普遍关切的重点问题,精准施策、系统施治。尤其是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每项政策直奔主题、直指靶心,充分体现了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真抓实干的态度、敢于创新的精神,不仅给企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更为民企安心经营、用心发展搭建了坚实舞台。
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到建立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力度,提升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这些政策措施找准了做好促进民企发展文章的题眼,促使各级政府在优环境、促公平、强市场的工作中,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担负起政府有效监管、高效服务、综合支持的重要责任。尤其是“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因政府和有关部门原因给市场经营主体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或相应补偿”“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措施,充分体现了新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意识、公平意识和市场意识,以政府诚信坚定经营主体信心、以法治保障护航民营企业家权益、以宽松环境释放民营经济活力,让更多民企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真心实意为民企排忧解难,齐心协力助更多民企在新疆安家兴业,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区36项政策的题中之义。各级政府只有把惠企、安企、护企、利企的政策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腰、为民企发展鼓劲,才能真正推动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激发新疆高质量发展蓬勃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