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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青岛收集编辑:大众网青岛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近日,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3年8月31日,敦化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移送线索对旅游团队组织者张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该单位在市北区敦化路注册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该单位招徕并收取游客团款只办理工商登记,并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执法人员根据其组织旅游宣传单页、团队名单、收取游客团款记录以及当事人积极退款和未发团造成后果的事实,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组织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确定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认定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始终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重点对象,其违法主体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此案中当事人虽然办理了工商登记,但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组织老年团队跨区域旅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助老护苗”法律法规、措施成效、典型案例,提高老年人、青少年群体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进一步落实“助老护苗”专项行动要求,保障老年人、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