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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四川8月7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其中,四川上榜2个地区,分别为:绵阳市、广元市。
绵阳城区一隅 图源:四川日报
据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美誉度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俯瞰广元城区 图源:广元市住房和城乡
《通知》指出,各示范区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通知》明确,各相关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其他地方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秦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