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事闹心了!”近日,在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笏石镇一起亲戚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受损的亲情得以弥补。此前,双方因琐事引发肢体冲突,一方说被对方用鞭子抽打,一方说遭掐脖无法呼吸,矛盾日益激烈,一度闹到要对簿公堂。
“当事双方既是亲戚又是近邻,案件如果闹到法院,两家的矛盾肯定会不断加剧。”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何晶晶介绍,结合“三官一律”进村化解矛盾纠纷,各方力量充分倾听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分析矛盾的本质,最终调解成功,使得两家重归于好。
这是秀屿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期,该院下沉4名干警全脱产进村,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检察干警进驻平海镇、东峤镇、月塘镇等基层一线,广泛收集掌握群众家庭、婚恋、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线索,全面摸排积怨已久、执念极深,可能激化升级的突出矛盾纠纷,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主动权。
在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经常出现在宗族、邻里间,往往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此前,秀屿区一名女子因为探望孩子问题,与前婆婆发生矛盾,一番扭打致其轻伤二级。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如果案件以一纸冰冷的起诉书“一诉了之”,双方的矛盾可能永远得不到化解,受损的关系也无法修复,双方很有可能再次发生冲突。
为此,承办检察官走访当地村居,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多次与当事人从人情、法理多重角度进行沟通。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当事人最终消除积怨,女子的行为也获得前夫一家谅解,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对于农村因婚姻、家庭等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我们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依法对达成和解的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秀屿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说。
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紧扣“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创新“一村一检察官”服务品牌,累计派出30名检察干警挂钩辖区148个村居,常态化开展纠纷化解、接访处访、普法宣传等工作。同时,该院不断拓展“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五合一”工作法,成功促进刑事和解15件15人,不起诉11件11人,从源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黄丽芳 编辑: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