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落地,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制定实施《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10条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重大项目的开展。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足额保障林地定额。《措施》规定:要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支持,足额保障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永久占用林地所需使用的林地定额。其他项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今年重大项目共涉及占用林地的项目有44个,已办结29个,涉及林地面积近62公顷。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涉及崂山、城阳、即墨三个区市,市园林和林业局协调相关区市,对接项目单位,多次优化施工方案,避让禁止使用区域,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分别作出使用林地的批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建管并举,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建设口袋公园60个、林荫廊道40条、立体绿化110处。完成荒山和疏林地造林3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园林品质,创建园林绿化管理示范路10条、达标路10条,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单位)20个,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海湾公园城市”。
规范行业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规定: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主体,完善信用平台。搭建绿色产品交易平台、银企对接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为涉林企业提供产品推介、金融、科技等多维服务,助推林业企业发展壮大,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推进“生态+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推介发布一批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和特色生态旅游线路。实施青岛林品品牌培育计划,评选第二届十佳林品品牌。完善信用体系,拓展诚信管理范围。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相结合,将全市绿化养护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诚信管理系统,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的市场主体实施激励,对综合评价差的进行约束。
靠前介入,即报即审,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措施》规定:要靠前服务,即报即审,建立台账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强化监管,保证项目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市园林和林业局始终坚持在项目前期就主动介入,参与项目规划选址选线、方案审查等环节。能避让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省级以上公益林的尽量避让;确需占用的,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当事人沟通,提前告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打破许可常规,对所有项目使用林地、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行政许可均做到收件就办、办就办好。同时,主动与市审批局对接,配合做好项目占用绿地许可,简化现场勘验环节,变区市两级勘验现场为联合组织勘验现场,并一次性告知许可要件,提高了审批效率。为保障项目有效推进,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台账,每周调度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进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把项目推进情况列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实行跟踪问效。建立项目保障负责人机制,确定了重大项目保障推进联系人、自然保护地要素保障联系人、林地审批定额联系人和落实审批流程提速联系人,专人负责项目对接,指导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推动项目审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个别项目涉及未批先建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市园林和林业局提前介入掌握情况,协调相关区市快速处罚、快速审核、快速上报、在接到申请材料的当天便召开专题会议,出具了相关文件和批复。
《措施》还对法治保障、执法、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附: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10条措施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10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全市重点项目做好自然要素服务保障,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一事一议,推进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
对占用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重大建设项目,在不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先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涉及禁止性规定的应尽量避免,确需占用的,主动与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协调,采取“一事一议”方法解决。
二、要素跟着项目走,足额提供林地定额
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支持,足额保障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永久占用林地所需使用的林地定额。其他项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三、即报即审,压缩行政许可时限
打破许可常规,对所有项目使用林地、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行政许可均做到收件就办、办就办好。
四、靠前介入,提高项目服务质量
在项目前期就主动介入,参与项目规划选址选线、方案审查等环节。能避让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省级以上公益林的尽量避让;确需占用的,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当事人沟通,提前告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主动与市审批局对接,配合做好项目占用绿地许可,简化现场勘验环节,一次性告知许可要件,提高审批效率。
五、建管并举,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设口袋公园60个、林荫廊道40条、立体绿化110处。完成荒山和疏林地造林3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园林品质,创建园林绿化管理示范路10条、达标路10条,评选园林式居住区(单位)20个,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海湾公园城市”。
六、强化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支持鼓励园林林业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市园林林业展销会(博览会)。搭建绿色产品交易平台、银企对接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为涉林企业提供产品推介、金融、科技等多维服务,积极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助推园林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项目。打造“青岛林品”品牌,强化食用林产品安全管理,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权流转宣传力度,引导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七、完善信用体系,拓展诚信管理范围
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相结合,将全市绿化养护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诚信管理系统,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的市场主体实施激励,对综合评价差的进行约束。
八、台账管理,强化项目推进监管
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台账,每周调度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进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把项目推进情况列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跟踪问效。
九、法治保障,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并规范管理园林和林业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林业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专人专责,保障项目落地落实
建立项目保障负责人机制,专人落实项目对接,指导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推动项目审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重大项目保障推进联系人:姜胜勇,联系电话:88018312
自然保护地要素保障联系人:周长荣,联系电话:88018375
林地审批定额联系人:徐大海,联系电话:88018338
审批流程提速联系人:张铁军,联系电话:66200131
来源丨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编辑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