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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1日讯 近日,阳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人员孙某某、李某某。
1月7日,民警在辖区内日常检查车辆时发现李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李某某于2011年9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过。
1月8日,民警在辖区内日常检查车辆时发现孙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发现,孙某某于2022年5月23日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李某某、孙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