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什么是“无证明城市”,一起来了解下。
一、为什么要创建“无证明城市”?
创建“无证明城市”的重要目的和价值,是利企便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变“现实跑”为“网上跑”,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真正把老百姓和一些企业从繁琐、耗时、尴尬的证明过程中解脱出来。打造“无证明城市”既是深化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通过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等的作用,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社会生活领域,全面推行“无证明”办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什么是“无证明城市”?
“无证明城市”是指群众、企业及其他组织去政府机关、行政审批部门、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不需要自己跑腿去开具证明材料的城市。
三、“无证明”等于“零证明”吗?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并不是说不再需要证明,而是不用办事群众自己去跑腿开具证明,是让“群众跑”变成“部门跑”,政府部门通过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材料,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成事,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四、“无证明城市”中的“证明”是指什么?
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五、哪些证明事项不纳入“无证明”事项范围?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失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纳入“无证明”事项范围。
六、如何打造“无证明城市”?
1、直接取消。全面梳理并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居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对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通过告知承诺或数据共享等形式予以调用,最大限度推进“减证便民”,做到“无证利民”。
2、告知承诺。申请人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3、部门协同,数据共享。“无证明”的实现路径就是在证明材料清理之后以数据共享和部门协查方式核实相关信息,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打通信息数据“孤岛”是难点,创建“无证明城市”的背后,需要“电子证明”及相关数据在各部门间、不同场景中的自由使用和调取。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针对原需申请人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现由办事单位向证明开具单位发起请求,通过“公对公”获取证明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办事单位对政府部门间能够共享的材料,直接予以获取。
4、电子证照。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原需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行政机关现通过电子证照核验,直接获取“证明内容”。
5、自行核查。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原需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受理部门主动调查核实证明信息,无须申请人再提供相关证明。
6、执行到位。对照县已公布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需调整各单位政务服务网站的办事指南。配套宣传资料及时更新或修改。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培训,上级单位及时向下级单位告知已取消的事项清单,做到上下统一。
七、应如何研判和筛选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坚持“五个一律取消”。(一)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二)凡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三)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四)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五)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八、“无证明城市”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推进业务事项标准化和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一网通办”“一码通办”,数字赋能惠民利企水平持续提升。(通讯员:周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