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医保局举行“优化跨省就医结算服务 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医保部门今年医保工作总体情况及做好跨省就医结算服务、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落地方面的努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度,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勇作总体情况通报,市医保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徐艳丽,市医保中心门诊业务科科长王晓,市医保中心待遇结算科科长宋佳回答记者提问。
01
★ 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医保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相关情况 ★
鲁 勇: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天借这个机会,很高兴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省级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5月17日,潍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李全吉、局长刘棣俭到我市调研医保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6月9日,我市作为基层唯一代表,参加省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并做交流发言。主要工作表现为“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党建抓提升。围绕省、潍坊市医保局“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以“强学习、优素质;强落实、优作风;强规范、优服务”为主题,开展“三强三优”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实践中锤炼“六种作风”,提升“七种能力”。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高密市“过硬党支部”。
二是强化机制抓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召开2次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建好义务稽查员、社会监督员“两支队伍”。强化宣传教育,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成立由3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预防式”教育与政策解读,已举行14场,受训人员近2000人次。强化“月度双查研判”,经办机构每月进行经办服务、基金稽核业务科室自查抽查和集中点评、分析研判,并延伸到定点医药机构。1-6月医保中心自查业务73216条,抽查业务 10682条;各定点机构通过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06.12万元。强化常态化监管,全面开展定点门诊、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使用专项检查以及定点医院医保使用全覆盖检查“两个行动”。
三是强化经办抓服务。推动省级医保经办标准化试点,建好1处高校、2处企业医保工作点,完善其他133处医保工作站点功能,实现医保服务“不打烊”“就近办”。创新推行政务热线投诉处理“三天工作法”,即局主要领导当天批示,工作人员最晚第二天与来电人见面沟通,最晚第三天解决问题,确保当事人满意。今年以来收到锦旗3面,感谢信5封,12345表扬工单3件。
四是强化落实抓待遇。推进全民医保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参保总计80.57万人,参保率96.22%。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66%;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年度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在职人员1600元、退休人员1800元。363种国谈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遴选15个病种试点开通中医日间病房,患者不用住院也能享受报销。药品、高值耗材集采落地我市,价格平均下降50%,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3000万元以上。健全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持续健全。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结算支付率位居潍坊市前列。实施“潍坊惠民保”,保大病、罕见病作用有效发挥。
与此同时,我市医保工作仍然存在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度不高、基金监管方法需要创新、基本医保覆盖面仍需扩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321”,促进我市医保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三项活动”,即主题教育、“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三强三优”主题实践活动,纵深推动队伍建设;二是建好“两个体系”,即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推动DIP付费方式改革,落实好医疗保障待遇,管好用好群众“救命钱”;三是推进“一项试点”,即以省级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推动医保经办规范服务再上新水平。
这是今年以来我市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情况。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事项。今年以来,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大大减轻了群众异地就医时的“垫资”负担和就医后的“跑腿”报销负担,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医保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是异地就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取消省内跨市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备案手续,市内38家具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费用直接联网结算,5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跨省刷卡结算“一卡”通行,群众在外地也能安心就医。
二是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不断丰富。线上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潍坊医保”公众号、支付宝“鲁医保”、“高密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面实现“自助办理”“掌上备案”。线下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依托各个医保工作站、点,实现了就近办好医保事,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三是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取得新突破。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5种慢特病,我市1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联网结算业务。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首批开通6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实现患者线上就医问诊、医保结算支付、线下药品配送到家。
根据国家、省、潍坊市医保部门的统一安排,6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期间,我们针对参保群众不了解异地就医政策、不知道就医前备案、不清楚出院前补办备案、不熟悉线上备案渠道操作流程、不会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等热点问题,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解读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走进群众身边答疑解惑,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深入了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好政策、好做法。
下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升跨区域业务协同处理能力,优化经办流程,减少异地手工报销、群众垫资跑腿,不断推动医保经办标准化、精细化建设,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异地就医服务能力。
谢谢大家!
02
★ 媒体提问环节 ★
1.高密融媒体中心记者:刚刚鲁局长也讲到了,现在到潍坊以外就医不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实现了异地联网结算和跨省刷卡结算。那么什么是异地就医呢?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市医保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徐艳丽: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目前因为职工、居民医保是潍坊市级统筹,到潍坊市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医,就叫做异地就医。异地就医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办理就医手续,然后就可以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叫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的是在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比如原来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这部分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后在居住或工作地区按规定享受职工或居民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等医疗保险待遇。
再一类就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的是因病自行外出就医,或者在出差、探亲、旅游等情况下突发疾病需要临时在外就医的人员。
2.高密信息港记者:到外地就医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吗?怎么办理呢?就诊后怎么报销?
市医保中心门诊业务科科长王晓:
现在外出就医已经取消了转诊手续,只是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到医保中心做一下备案。比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要填写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这类人员全面实行承诺制自助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为6个月;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备案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是手机掌办、网办。参保人关注“高密医保”微信公众号,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具体流程为:打开“高密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跳转到潍坊医保办事服务大厅→我要办事→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如果是给亲友代办的话,通过亲友代办专区,先绑定再代办;或者通过“潍坊医保”公众号、支付宝“鲁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其他渠道进行办理,即时申报,即时审批。其中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仅限办理跨省异地就医。
二是现场办理。参保人或家属持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鑫彤飞大厦一楼)填写《潍坊市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需持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给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直接备案到异地就医的地市。
三是电话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时,参保人或家属可以拨打门诊业务科电话0536-2517398进行备案登记。
现在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备案后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在就医地所有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要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其中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及普通门诊均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可以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中查询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联网不成功的可以拨打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电话0536-2517398咨询;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可以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3.鲁网记者:为了保证参保群众享受到优惠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过程当中,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或者事项吗?还有一个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外出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是执行怎么样的一个标准呢?
市医保中心待遇结算科科长宋佳: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过程中需要提醒大家: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备案的,应查看所持有的社保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经到期,需到人社医保服务大厅更新社保卡信息,无需更换社保卡。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起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外出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分两种情况,也是分两种情况,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剩余部分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按照潍坊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按照潍坊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居民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不设首先自付比例,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政策按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编辑 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