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宁某瀛等8人在西张堡镇一饭店吃饭喝酒,造成宁某瀛身体不适,佟某等人将宁某送回家,到家后宁某没下车就已经死亡。
事情发生后,16日下午,宁某妻子张小婷向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案件受理后。县司法局党委及镇党委高度重视,临近年关,一定要案结事了,埋人为大。以司法所为主,派出所、村委配合调解。西张堡司法所立即召开会议制定调解方案并学习了咸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与当日晚上组织宁某家属,佟某等7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各方陈述后,认为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及酒量,导致自己饮酒过量死亡,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佟某等7人对死者的生命健康权没有尽到提醒、劝阻其不能再喝酒等义务,也没有采取一定的救护措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并调取饭店视频监控,对7人的行为进行责任划分,刘某等3人劝酒每人拿5万元,佟某等4人每人拿3万元。但佟某等7人对划分责任异议较大,认为他们8人都是朋友,隔三差五就要在一起吃饭喝酒,这次宁某死亡,是意外,他们7人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每人拿3000元补偿金给死者家属。但死者妻子张小婷认为她身体不好,孩子才14岁,还在上学,家里开支主要是丈夫打工,现在丈夫没了,她和孩子以后怎么生活,赔偿太少她坚决不埋人并将死者继续留放在车上,还要上访。调解到晚上12时,未达成统一意见,陷入僵局,不欢而散。
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早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联系,召集当事人调解,都因赔偿金差距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当天晚上佟某等7人派来代理人刘某和陈某前来调解,表示佟某等7人愿意每人拿出1万元,共7万元来了解此事。但死者家属不接受,到凌晨2点也没有结果。
18日,司法所再次召集调解,调整工作思路。通过对佟某等7人进行讲法律、说道理、谈人情,并讲明如果尸检后,进入司法程序,将对佟某等7人起诉,不仅要吃官司,还要经济赔偿,更重要是你们之间的朋友情分也将走到尽头。最后经代理人和佟某等7人沟通,愿意提高赔偿金每人拿出2万元,共计14万元进行赔偿。司法所于当晚最终做通了家属工作,于次日零晨2时双方签下调解协议。至此,这次因饮酒造成的死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记者 韩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