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侦大队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兴庆刑侦开展2023年第六轮“断卡”行动,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串并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达400万余元。
案例一:2022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到上线,上线向其许诺提供名下银行卡走流水,每从其银行账户走1万元的流水,其获利300元。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根据上线的要求,2022年9月11日至银行办理银行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明知银行卡被用于转移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仍携带银行卡至厦门,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走账,造成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后果,涉案5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今年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明知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出售给其朋友刘某某会被用于洗钱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某银行账户、电话卡以4500元出售给朋友刘某某用以“跑分”洗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明知银行卡、电话卡不能出借、出售、出租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将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造成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后果,涉案金额154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今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祁某某在浏览网页时收到一条私信,对方告知其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赚钱,如果接电话的人加对方微信可以提成5元,工资一周一结。随后,犯罪嫌疑人祁某某添加对方QQ,按照要求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将手机卡插入其使用的手机内,拨打对方发在QQ内的手机号,按照上线发来的话术让接电话的人添加微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祁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不得将名下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且其拨打的电话是诈骗电话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手机及本人手机卡按照上线发来的话术拨打电话,造成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后果,获取非法利益200余元,涉案金额80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祁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今年9月7日,兴庆刑侦在核查线索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名下手机卡涉及外地公安机关1起电诈案件,金额为4万余元。经调取通话记录,自今年7月26日开卡至8月3日的通话记录高达1400余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明知不能将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名下手机卡提供给上线马某某,并伙同马某某、杨某某使用其名下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造成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后果,获取非法利益1400余元,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得知其朋友“洋洋”使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为获取不法利益,仍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并前往银川市兴庆区多家银行柜台、ATM协助犯罪团伙取现共计10万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明知不能将名下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的情况下,仍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并协助取款,造成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严重后果,获取非法利益1万余元,涉案金额20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今年9月8日,兴庆刑侦在核查线索时发现,嫌疑人卢某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涉及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起,且存在取现一万余元的情况。将嫌疑人卢某某传唤到案后,其供述自己使用名下银行卡取现一万余元,钱款系网络赌博赢钱后取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及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起,且有取现行为,涉案金额6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七: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让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为其寻找“跑分”洗钱的上线。随后,犯罪嫌疑人丁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找到上线并负责与上线联系和汇款,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负责缴纳当日“跑分”的保证金,并拉拢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金某某寻找卡主并安排卡主取现,随后将现金汇入上线指定的银行账号中。
9月8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与上线取得联系,上线告知其今日取现两万余元可获利3000余元。随后,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安排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马某某带领犯罪嫌疑人马某取款1万余元,并将钱款交给上线。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等五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丁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色情直播等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仍招揽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马某某、马某提供他人银行卡转移涉案资金。经侦查研判,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名下银行卡已取现5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丁某某、马某某、金某某、马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兴庆刑侦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力度,及时汇报打击战果。同时,加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方式以及将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的危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筑牢防范“两卡”犯罪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