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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律师与承办法官在个案当中的高效沟通,对于提高诉讼效率、提升诉讼服务体验感与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省律师主要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途径查询案件进展,与法官进行工作沟通。”李煦燕说,很多律师反映,与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正常工作沟通存在现实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省法院增设了在线联系法官功能,以解决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见法官难”等问题。
李煦燕建议法院增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接线员座席,提高接通率,完善接线系统功能,提升诉讼服务的人性化体验;同时,在现行“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基础上,融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增设“联系法官”功能,并将律师代理的案件全部关联至小程序,让律师随时随地能够与法官进行线上交流或留言。不仅如此,在建立数字化、多元化沟通渠道的同时,保留面对面沟通渠道,可以在法院设置“律师约见室”,通过提前预约,实现律师与法官的线下一对一交流。另外,省内各法院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各庭室法官或内勤电话,分流法官和诉讼服务热线的接线压力。(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富晓整理)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