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结合案情给两名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被告梁某驾驶摩托车因闯红灯与原告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被告梁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被告梁某没有选择报保险报交警,同时拒不配合原告吴某处理交通事故,并称:“虽然我闯了红灯,但我被撞了两米多远,都有错,各走各的,互不赔偿。”
在家人劝说下,5天后被告梁某到交警队配合处理。交警队认定被告梁某负全部责任,原告吴某无责任。因原告拒不配合处理,导致原告吴某出租车停放8天,其中修理2天,产生修理费935元。3月2日,原告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梁某及保险公司支付修理费935元及赔偿8天的停运损失5760元。
法庭上各方当事人为停运损失和修理费情绪激动,争执不休。
原告吴某:交警好多次电话喊他来交警队处理,他就是不配合,调解也不调解,不然2天时间修好车就完了,也不会多停运6天,害我多着停运损失。
被告梁某:绿灯一亮他就可以开车过来随便撞么?他没有责任?我要不是担心吊销驾驶证,我才不签字。虽然我闯了红灯,但我被撞了两米多远,他的出租车就是掉个漆,他就摆着不动,故意扩大损失让我赔他,他就是故意的。
保险公司:原告吴某车辆没有修理依据,也没有受损图片,保险公司无法赔偿修理费。停运损失是因为被告梁某、原告吴某没有报保险,不去交警队处理造成的扩大损失,是间接损失,不该我们赔偿。
在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均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如果贸然判决,只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因此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继续耐心劝说,抽丝剥茧,理清事实,为各方释法答疑:
一方面,被告梁某闯红灯,负全部责任。而且事故后不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多停放6天。
另一方面,交警出了事故现场后,原告吴某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及时对车辆进行修理恢复运营,后期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双方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均存在过错,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针对保险公司一方,法官还帮助原告吴某联系交警队,调取了车辆受损照片提供给保险公司。
最后,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自愿赔偿原告吴某修理费935元,被告梁某赔偿原告吴某停运损失2360元并当庭兑现。
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这原本只是一起很轻微的交通事故,你们都买了保险,只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该报警报警,该报保险报保险,都能得到妥善解决,但因为你们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守约方或者被侵权人也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自恃他人会负责赔偿而放任损害结果的不断扩大,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
原告吴某感叹:法官教育得对,我自己就是觉得我没有责任,就有放任不管,等待处理的心态。以后吸取教育,依法依规合法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
被告梁某也后悔地说:我年纪大了,又不懂法,事故发生后不懂得面对,只知道逃避,所以吃了亏,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
(文/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