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收集编辑:西部法制传媒网
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助力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10月20日,原告清涧县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榆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石料采购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石料,价值371154元,被告先后分两次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51154元被告一直未支付。经原告清涧县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遂将被告榆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且涉案金额不大。同时,了解到被告企业只是因为资金一时周转困难,导致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本着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助推民营企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层层剖析、释法明理,告知企业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企业今后发展前景、信誉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最终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刘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