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龚迁)入职奖补最高一次性奖补5000元,在职补贴最高每年补贴20000元。申请人在市域外养老服务机构已领取入职奖补,转入漳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可再次领取入职奖补等。这是导报记者11月1日从漳州市民政局联合漳州市财政局出台《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实施办法》中获悉,该《办法》由已试行三年的《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而来,将从今年10月30日起执行。
(1)明确申领对象和补贴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护理人员,是指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护理、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财务、消防、安保、保洁等与护理服务无关人员)。
上述工作人员不包括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和已退休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的,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申请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与漳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含3年)、未满60周岁,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申请入职奖补,还应持有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在职补贴,还应持有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资格(技能)证书,或者政府部门组织的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培训的结业(合格)证书。
申请人在漳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工作,期间发生中断不超过6个月的,计算工作年限时续接已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2)在职补贴标准提高,最高奖补20000元
根据办法规定,入职奖补标准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奖补5000元;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奖补4000元;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3000元。已获得入职奖补的申请人,在取得更高学历后,可按标准申请补差。
相比之前,这次办法提到的在职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在职补贴标准为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以上,每年补贴1000元;满3年以上10年以内(含10年),从第4年开始,每年增加补贴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满10年以上,每年补贴5000元。值得一提的市,取得五级至一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2倍、1.4倍、1.6倍、1.8倍、2倍领取在职补贴。省部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头人,分别按3倍、4倍领取在职补贴。也就是说,最高按4倍领取奖补,最高奖补2万元。
(3)申请人从市域外转入漳州 符合条件的可再次领取入职奖补
这次的办法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申请人在市域外养老服务机构已领取入职奖补,转入漳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可再次领取入职奖补。登记与备案机关不属于同一地域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时,必须提供同期未在登记机关所在地领取补贴的声明函。
养老护理人员同时符合入职奖补及在职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入职奖补及在职补贴。养老护理人员应在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通过其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向民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养老护理人员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已经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相关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同样,养老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为养老护理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或协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黑名单”,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相关司法部门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