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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协助调解室调解员孟飞成功调解一批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原告肖某等十七人在被告谭某工地进行劳务工作,原告为被告完成工作任务后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十七名原告劳务费金额合计3435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来至法院请求处理该纠纷。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卷后认为该系列案件法律事实清楚,关系清晰,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可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将案卷推送该院驻院调解员孟飞,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协助孟飞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法官和调解员的积极沟通、结合法理、事理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并于当天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据了解,现十七人劳务工资均已进入执行程序,并已执行到位。
博乐市法院始终坚持“民生无小事”理念,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及时、快速、高效的审理涉民生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通讯员 解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