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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顾名思义,是双方登记结婚以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这里的“取得”,比较典型的是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这两种情形。
那么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否则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那么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经双方共同打理对外出租,产生的租金通常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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