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载客易带来多种危险
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甚至是一点点利益
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是可忍?蜀黍不能忍!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
人员超载违法风险高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台山交警卡点与巡逻相结合
严查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1月1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汶村中队在海宴镇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15时40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粤YS***0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实施超载人员分流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1月3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台城一中队在台城陈宜禧路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15时57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粤JE***R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实施超载人员分流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1月3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汶村中队在汶村镇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17时26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桂K7***D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实施超载人员分流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1月4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台城一中队在台城陈宜禧路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16时05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桂RC***3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实施超载人员分流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超员超载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你以为的“便利”
其实是害人又害己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一起来看看超员的危害
↓↓↓
01
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04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车辆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因此,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十)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超员载客
对车辆来说易发生失控
对车上的乘员来说
超出的人员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
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
更是一个移动的“炸弹”
蜀黍要再次提醒大家
车辆超载危害大
希望各位司机遵规守法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