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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交警收集编辑:宜宾交警
为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3P***
被处罚人:何某
违法时间:2023年8月30日23时许
违法地点:中坝大桥南桥头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06mg/100ml
车牌号码:无牌
被处罚人:罗某
违法时间:2023年9月1日15时许
违法地点:高县符可路0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83mg/100ml
车牌号码:川Q95***
被处罚人:饶某江
违法时间:2023年9月4日21时38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象鼻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酒精含量:44mg/100ml
车辆号牌:川Q99***
被处罚人:邓某平
违法时间:2023年9月2日00时09分
违法地点:353国道2448公里2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Q98***
被处罚人:龙某
违法时间:2023年9月3日15时15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筠连镇筠巡路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驾驶证记6分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