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醉驾、无证驾驶、超载等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川QF0***
被处罚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27日23时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南岸街道柏杨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95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牌号:川Q0H***
被处罚人:何某松
违法时间:2024年04月23日22时04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翠柏大道二二四路口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95mg/100ml(呼气检测)
车牌号码:川Q6P***
被处罚人:王某富
违法时间:2024年04月23日13时59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刘石路1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135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99***
被处罚人:廖某荣
违法时间:2024年4月24日21时30分许
违法地点:屏山县夏溪乡顺天村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33mg/100ml
处罚结果: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车牌号码:川Q95***
被处罚人:余某彬
违法时间:2024年4月22日6时4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筠连镇水茨村道1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分
车牌号码:川Q87***
被处罚人:李某友
违法时间:2024年4月25日16时46分许
违法地点:高县省道212(球溪-高县)262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含)未达50%
处罚结果:罚款9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